您当前所在位置: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
>临床试验公示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公示
1. 申办者若有意在本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首先与本机构办公室联系。
2. 申办方填写“项目调研审查表”后将项目资料发送机构邮箱(jxspyjgb01@163.com)
3. 机构办公室根据项目情况及在本院实施的可行性将该项目推荐至目标科室及PI。 若PI同意承接该项目,机构办公室将通知申办者进行立项准备。
4. 申办者按照机构的立项清单准备文件,并按照机构要求进行提交。同时填写立项申请表,将纸质资料交至机构办公室进行立项。机构办公室秘书进行形式审查文件材料,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申办者,申办者按照机构意见进行补充或说明。
5.立项成功后,已签盖的立项表以扫描件形式传达至申办者。